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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装工作程序:
1、在安装工地开工之前,安装监督将《电梯安装过程检验报告(IPC) 》按每台电梯一本发送至安装工地施工负责人,施工负责人负责保存及监督自检 人员填写,根据当地电梯的有关手续进行报装。
 
2、电梯安装过程检查,分九个阶段,具体检查顺序如下:
      2.1 由安装监督组织分包商和用 户进行开箱检查,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收货验收栏目中;反馈安装部门。
      2.2 样架固定及放线测量。
      2.3 导轨部分检查。
      2.4 机房部分检查。
      2.5 出入口部分检查
      2.6 井道(包括厅门、对重 和底坑)部分检查。
      2.7 轿厢部分检查。
      2.8 电气配线部分检查。
      2.9 移交检查
 
3、安装监督应时刻掌握工程进度,并按进度安排检验时间。
 
4、检查过程中,安装监督将根据IPC进行检测,如工地未填写将列为该阶段 未完工,并按规定出具警告信给施工人。若发现有不合格的检查项目,安装监督 应将检查结果填入表格内,并统计其合格率及将详细情况报告安装经理。
 
5、如果检查结果达到要求,安装监督必须在该项检查表结论栏内盖章或签名 确认检查结果。
 
6、安装监督应及时对缺点项目进行复检,如其缺点项目足以影响下一道工序 的质量,或施工安全时,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安装,直到缺点改善并经安装监 督复检合格。
 
7、安装中所有工序安装监督检查后,当缺点数不超过3个时,由施工负责人 填写《电梯安装调试申请单》,并经安装监督签字后,报维修保养部门申请调试 。
 
8、电梯调试完成后,安装监督应配合调试人员和维修监督,按“移交检查” 内容及移交维修程序进行移交检查。
 
9、移交检查缺陷报告由安装监督通知施工负责人按时间要求整改,整改完成 后,通知维修监督复检,直至缺陷项目全部合格。
 
10、移交检查合格后,安装监督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验收。
 
11、政府部门的检验整改单由安装监督负责整改。
 
12、由安装监督会同维修监督向业主进行移交验收工作,并由安装监督负责 缺点项目的整改。
 
13、整改工作完成或需复检合格后,进入维修部门工作程序。
 
14、如果有业主负责的遗留缺点项目,将由维修部门继续跟进。
 
扶梯/自动人行道安装过程检测:
1、安装过程的质量检查按《扶梯/自动人行道安装过程检查报告》执行并填 写。
 
2、安装质量监督应对每台电梯的安装过程按《扶梯/自动人行道安装过程检 查报告》要求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质量抽查。质量抽查记录应予以保存。